我在上一期专栏撰文《组建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的时机已经成熟》,明确提出: “目前组建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National Virtual University for Teachers Education),构筑全国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的性质定位是: 教育部直属、由若干知名师范大学和设有教育学院的综合大学组成的联盟牵头、以全国教师教育院校和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应用信息通信技术、开展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包括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与培训)、实现教师终身学习的虚拟大学。”
我认为,组建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要走出一条创办我国第一所国家专业(教师教育)虚拟大学的新路。既要参考世界各国举办虚拟大学(Virtual University,CyberUniversity)的经验,如美国国家技术大学、澳大利亚开放学习共同体、非洲虚拟大学、英国产业大学和电子学习大学、日本大学空间合作体系等;又要借鉴我国举办广播电视大学(含卫星电视师范学院)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经验(如借鉴电大和自考分级办学、分级开课、分级管理的体制,但不采取广播电视大学体系与我国国家行政设置并行的新建一套虚拟大学分校、教学站点的机制,不采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没有实体的国家直接办学机制等);借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网络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经验(如不可重复所有教师教育院校各自在全国建立网络教学站点独立办学相互竞争,导致教育资源难以实现共建共享的局面);从而为今后创建其它国家专业(农业、医学、工程等)虚拟大学或中国西部虚拟大学进行探索、创造经验。组建教师教育虚拟大学要整合并优化配置我国教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我国知名师范大学和设有教育学院的综合大学的资源和品牌优势,组成联盟,成为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的牵头实体;采取认证准入的制度,依托全国教师教育院校(包括开展教师教育和培训的各级广播电视大学),建立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的学生学习支助服务体系;实行教师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专家论证和行政审批制度;通过评估优选和招投标制度、实现教育资源开发的共建共享。
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的主要功能目标是: 在规定期限内实现国家规定的各级中小学在职教师学历提升的目标;率先实现在职教师专业发展的终身学习的体制从而为全国各行各业作出示范。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实行国家对在职教师教育和培训的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体制: 国家对组建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初期应有集中投资。应该制订: 国家各级财政对全体在职教师接受教育和培训的经费补贴法规(并争取我国终身教育尽早立法);国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在职教师教育和培训经费的额外补贴法规;国家促进和实现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在职教师共享全国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的相关法规。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可以从组建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开始,逐步从加盟院校之间的协作体向联合体和共同体发展。
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可以有四层次结构: 总部(设立由教育部主管部门代表、加盟院校代表、社会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各加盟师范大学和设有教育学院的综合大学——经认证的教师教育院校组成的辅导站——经认证的教师教育院校(广播电视大学或其它教育机构)直属教学点和有条件的中小学基层教学点。直属教学点和基层教学点通称学习中心,是国家教师教育虚拟大学的学生学习支助服务体系的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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