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都有两项重要活动,一是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的召开,二是3.15消费者维权活动。3.15、两会、教育这三者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可是在今年却紧密联系了起来,甚至成为了热门话题。在3.15活动中,教育费和医疗费、买房费成为老百姓最关心的压在头上的新的“三座大山”,教育问题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今天,学费成了农民家庭账本上不断增加的赤字,上得起学成为城市低收入户的奢盼。
3.15、两会、教育这没有必然联系的三个方面,之所以会紧密联系和突显出来,其结合点和联系点是“维权”,即百姓不得不通过各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权益。这一方面说明了我们社会的进步,人民权益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一些领域,其中也包括教育领域,剥夺老百姓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和较为严重。
就普及义务教育而言,虽然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虽然我国于1986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中小学生提供“免收学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但是,由于缺乏有力的财政保障,许多学校被迫向学生收取远远高于学费的各类“杂费”,义务教育成为农村家庭的沉重负担,使得至今我国一些儿童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不能得到实现。教育部周济部长说,在“十一五”时期,才能使“普九”人口覆盖率接近100%。
义务教育亦称强迫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有的,世界各国都是由国家来承担义务教育费用。可是在我国却为不全部由国家来承担义务教育费用创造了一种理论,叫做“人民教育人民办”,并且作为一种成就和骄傲。我们国家在教育上的投入是很不足的,教育投入占GDP总量,2002年为3.32%,2003年为3.28%,2004年是2.79%。2005年是2.16%。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 到200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但这些年,这一比例从来没有达到过。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百分比,世界平均水平为4.9%,欠发达国家为4.1%。中国把这个百分比定为4%也只是达到欠发达国家的水平,可是至今还没实现。这样就必然要在义务教育上把国家应该承担的责任转移到老百姓头上,这就是 “人民教育人民办”的实质含义。也就是说,中国的老百姓为中国的“普九”承担了经费。
令人高兴的是,现在政府终于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今年2月25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受国务院委托,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他说: “义务教育是普惠性教育,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经费保障上,草案将依靠人民办教育转为政府买单: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上大学享受高等教育则不同于义务教育,是非公益性、非普惠性的,不能全由国家包下来。可是不到GDP总量4%的教育经费中约80%用于大学是否合理呢?当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尚需若干年方能覆盖率接近百分之百,东、中、西部及城乡之间拥有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的差距仍然较大时,我们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却达到了21%以上,能说教育发展是协调的吗?1994年以来,我国大学学费从每年几百元飙升至每年5000元至8000元不等,涨幅约20倍;而1994年至今十年间,国民人均收入却增长不到4倍。学费上涨远远超过了国民收入增长速度,这是为什么呢?高校收费标准已经逼近甚至超过了我国广大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于是引发了老百姓在上大学问题上的维权行动。
在我国高校中不仅学生在维权,教职工也在维权,有些高校,甚至是名牌大学在售给教职工住房时,也用不符合国务院和北京市房改政策的土政策盘剥教职工。是该大学财政亏损需要从教职工身上弥补吗?不是,该大学经费每年都有剩余。因此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当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尚未真正具有以人为本、一切都从百姓着想的意识和素质时,教育维权恐怕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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