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笔者到日本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先是在大阪,后又到了名古屋。在这期间顺便了解了日本中小学的现状。两年前我曾访问过日本,与前几年相比目前受日本社会普遍关注的是中小学学生离校、离家出走的问题。据当前日本媒体报道,出走学生的人数达一万五千人左右。出走的原因很复杂,有儿童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方面的原因,但更多、更主要的则是家庭方面的原因,其中尤以父母虐待儿童更为突出。在日本,对离校离家出走的孩子设有专门收容的机构,即儿童养育院。在名古屋,我访问了其中一所儿童养育院——驹方院。
全日本共有儿童养育院550多所。在名古屋共有14所,共收养300多名儿童,年龄从2岁至18岁不等。驹方院是其中历史最长的一所,建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由寺庙出资,设有社会福利法人机构——昭德会。日本是信佛的国家,寺庙很多,寺庙做善事是很普遍的。昭德会作为慈善机构,除了在名古屋市设有两所儿童养育院(除驹方院外还有名古屋养育院),在名古屋及其他地方,如丰田市、爱知县、高滨市等还设有: 保育园、儿童家庭咨询支援中心、儿童生活自立援助机构、智障儿童机构、智障者援助机构和智障者康复机构、养老院、老人特殊护理机构、诊疗所等24个机构。
驹方院收容45名儿童: 其中学龄前13名,小学生16名,初中生9名,高中生7名。按收容原因来划分: 第一位是受父母虐待儿童为14名;其次是离婚家庭子女为13名;其余非婚生子女4名;父母被逮捕拘禁的儿童4名;父母失踪儿童3名;父母因病长期住院儿童2名;问题儿童1名;其他4名。根据各方面的资料及访谈的情况来看,最多的并非是问题儿童,而是因为儿童受家庭的虐待以及家长被捕或欠债失踪所致。所以反映出的是日本的社会问题影响到了家庭亲子关系。
此类现象在日本的大城市比农村要严重得多,因为在日本农村,传统的家庭和家族文化仍有保留,而在大城市则基本是核心家庭,传统家庭和家族文化已淡化,亲子关系疏离,虐待子女的风气盛行。但日本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备,有虐待法,如果某个家庭发生虐待儿童情况,不仅儿童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即使是邻居或知情者也可以告发。由于当前日本发生此类情况日益严重,导致日本儿童养育院人满为患,已收容不下。
儿童养育院之所以不能扩招,因为日本的制度规定,儿童养育院必须保证收容的儿童每人每月有45000日元的生活费、有3.3平方米的住宿空间、有足够的配套的老师和设施。我所参观的驹方院设施相当完备,有较为宽大的卧室、设施齐全的活动室、学习室、娱乐室、厨房和饭厅,有空调、洗衣机、烘干机等。25名老师中除了1名院长外,老师中包括儿童保育员、儿童指导员、心理咨询并治疗师、联系和帮助家庭的老师、营养师、兼职医生等。
儿童养育院的基本目标包括: 儿童的生活保障,儿童健全的身心发展的培养,儿童独立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把基本目标具体化和加以细化则包含: 1. 儿童的健康和安全的养成;2. 帮助儿童稳定情绪和身心的协调发展;3. 协助儿童的个性和能力的发展;4. 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和能力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5. 充分尊重儿童的权利。并且每一项目标都有具体的指导内容,例如基本生活习惯的养成包括: 饮食、睡眠、排泄、穿衣、清洁感、站立姿态、言行、礼仪等。养成儿童自已的事完全由自已来做、任何行动应有责任感、并有帮助他人以及与人合作的习惯等等。
因为被收容的儿童过去往往得不到家庭的爱,身心已被扭曲,所以养育院的老师比一般学校老师的工作更为艰巨、更要具有爱心和耐心,使孩子有家的感觉,使养育院好似一个大家庭。养育院老师还要做家长的工作,其收入与公务员相等。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由政府出资送入学校就读,送入的学校不能也不会拒绝接收,教师和同班学生对养育院的儿童也不会歧视。放学后孩子回到养育院,晚上由老师在旁指导复习预习学习一小时,之后还有半小时的余暇时间参加俱乐部活动。中学生每周有两次家庭教师指导学习活动,原学校的英语老师作为志愿者来养育院指导英语学习。在日本,许多儿童通过养育院的教育或是走向社会、独立工作,或是返回家庭,其教育是成功的、为社会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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