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理论、轻实践,一直是我们传统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而,实践教学也正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途径优化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项目试点工作开展6年来,电大人对实践教学的认识、理解、研究和探索虽然也在不断推进和深化,但成效并不突出。看来,面对在岗从业人员为主体的教育对象,且以培养应用性专门人才为己任的开放大学,这回遇到了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需要从根本上来给予回答。
首先,实践教学需要构建体系。翻看电大的教学计划,有关理论教学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真是课类齐全、结构完整、要求具体,而实践教学却只有若干环节,看不见较完整的体系。如此看来,不仅实践教学在“教”与“学”上可能会产生脱节,而且容易造成学习者在学习期间实践教学的“断线“,难以满足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培养。因此,实践教学既然要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就应既有宏观的框架,又有微观的安排;既有教学计划,又有实施方案;既有课程大纲,又有教学材料;既有整体流程,又有时间节点;既有分散的活动,又有集中的操练;既有实践场地,又有模拟场所;既有实施要求,又有考核标准。这是实践教学能够与理论教学相呼应,能够有效地培养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外在前提。
其次,实践教学也要把握内涵。上个世纪末,江泽民同志曾站在“国运兴衰和民族复兴”的高度,放眼“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宏观层面,重新审视当前的教育方针,提出了“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思想,从而把马克思主义“教劳结合”的思想推进到一个更深刻、更广阔的领域中去。实际上,作为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学习,本不该全是对知识的被动接受和单纯的积累。学习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掌握知识,另一方面则更是要发展能力和形成态度,而这就离不开实践。于是,在学习过程中也就需要体验生活、体验自然、体验社会、体验生产以及体验文化。这里的“体验”,不是别的,正是去“做”、去“考察”、去“设计”、去“模拟”、去“制作”、去“评价”,一言以蔽之——去实践。实践也并非一意孤行,它与理论的关系从来就是一种“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毛泽东,1937)的交融和互补。因此,实践教学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环节,而应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因为这里的“环节”通常有一个“补充”和“突出”的意思,而只有强调“过程”才能体现“继续”和“不断线”。
再者,实践教学还要因材施教。当今,我们发现参与开放教育试点学习者的结构较之以前变得复杂了,其中既有某一行业的从业者,也有即将进入某行业的预备者。由于他们的职业教育背景不同、工作经历经验各异,因此,对他们施以实践教学的要求和内容也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材施教就显得格外重要。比如,“模拟法庭”对于已经在法院工作的法官来说,模拟的重点就应该有所调整;当今企业的财务主管对“模拟会计实验室”的需求我们也要重新考虑。实际上,众多开放教育的学习者都是今天各行各业的“当班人”,经过高等教育的熏陶之后,他们有了从知识到能力的内化、经验到理论的升华,这对来自工作实际中的众多案例的剖析和领悟显得更为重要。在此基础上,通过教师的指导,学习者协作创设各种来自社会生活实践中鲜活的案例,更是我们提升他们实践能力和工作水平所期盼和追求的。 最后,实践教学更要真做实干。为了开展实践教学,我们进行一些室内的“模拟”、网上的“虚拟”,本无可非议。然而,在现实中,还是需要真做实干才行。如今,各级电大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建立了不少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有了协议、挂了牌子。其真正目的是为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服务大众群体,这便是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本意。比如,法学专业联系实际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会计学专业针对现实中企业的发展决策开展“财务报表分析”,教育管理专业围绕学校管理开展“民办学校体制讨论”,商务管理专业结合经济活动开展“经贸项目论证”等等,都一定会有实际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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