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开始实行,它的实施必将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近期我走访了闽粤21所学校,感受到民办学校蓬勃发展的气象。但个别学校,由于管理制度不科学、缺乏人文关怀,造成教师队伍的动荡,影响着民办学校的发展。因此,确保民办学校师资队伍的稳定,制度环境与法律规范都是不可缺少的。
(一)用优越的制度吸引教师。
许多孩子喜欢麦当劳,因为那里有温馨的气氛;许多老师安心在工资待遇较低的学校工作,因为那里有良好的工作氛围。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能建立优越的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民办学校要通过建立合理的制度来制约人,引导人,激励人。
1、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
有的学校为了追求制度的科学化、精确化,把评价制度制订得非常细致和繁琐,难于操作。有科学完善的评价制度才能促使教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衡量教师的劳动成果,鼓励教师教书育人。我们以为,学校要设置评价部门,教育评价要让全体师生所接受,要贯穿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就要直观、易操作,重在鼓励。
2、建立规范的用人制度。
有了合理的制度还要有正确执行制度的干部。同一所学校,同一种制度,用不同的人,执行制度的情况就不同,效果也不一样。所以说,有好的校长才有好的学校。用什么样的干部就是树什么样的旗帜。学校要常设人事机构,要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监督、评价等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管理程序。学校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干部的机制,要建立干部工作监督机制。选用干部要有严格的程序,确保用人的品质。
有科学合理的制度,有优秀的干部,还要依法治学,《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民办学校教师享有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义务。遵照法律规范、有关方针政策,尊重教师的工作特点,遵循科学的管理层次,形成良好的工作程序和沟通渠道。
(二)用细致的关怀留住教师。
1、关心教师的生活需要。
依法建立教师保障制度。医疗、养老保险是教师的“大后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30条对此也做了规定。不让民办学校的教师有后顾之忧,才能保证稳定队伍,留住人心。
2、合理满足教师的精神需要。
学校应以人为本,守住人性。学校管理者、被管理者及工作对象都是人,学校领导要关心、尊重他们,引导教师的需要,尽量满足教师的合理需求。教师是精神产品的工作者,他们有美好的精神面貌才能塑造出优秀的精神产品。学校要创造时间、空间、条件,促进教师的身心健康,促进教师的交往,增强教师集体的凝聚力。
3、重视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
学校领导要考虑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给教师提供学习进修、晋升的机会。帮助教师走向成功,也就是学校走向成功。很多教师喜欢在那所学校,他们觉得那所学校能增长才干,学校发展了,教师的业务能力也提高了,教师的竞争力也增强了。
有了法律的保证,有了优越的制度,有了人文关怀,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稳定、壮大就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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