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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群星学校案”将开庭 吕丽萍:不会为此烦心
2004年2月2日
 

    学生高戈认为,北京群星表演艺术学校的招生承诺与现实不相符合,遂要求校方退还其入学时缴纳的赞助费3万元,因遭拒绝,遂将学校告上石景山法院。该校校长吕丽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并不为这件事烦心”。此案将于2月16日开庭。

  1999年8月31日,在母亲王桂花的陪同下,高戈来到北京群星表演艺术学校报了名,他们当即向学校交了学费1万元,并一次性交纳了3万元的赞助费。当时学校承诺全封闭式管 理,有专门的练功房、食堂、澡堂。但是,入学以后这些承诺都未兑现。此外,学生住在校外男女混住宿舍楼,条件比较差,有时候还没老师上课,学校曾经承诺除生活费、往返路费外其余费用一概不收,但又多收取了许多费用。看到群星学校与理想中“明星的摇篮”有很多差距,高戈产生了退学的念头。从2000年9月起,高戈就没有去上学,向学校索要赞助费,学校不同意返还。

  媒体就此事采访吕丽萍,她认为:“这件事很正常,我并不为这件事烦心。”

  负责处理群星学校日常工作的是吕丽萍的哥哥吕晓刚。吕晓刚表示,他们所办学校属于民办学校,不可能有专职的任课老师,但这些老师都是从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聘请的教授,从没有耽误过正常上课。高戈于2000年9月离开学校以后,一直没有上学,也没有和学校说明。鉴于他的情况等同于自动退学,学校不能同意他的退费要求。同时,吕晓刚说,群星学校有完备的练功房等硬件设施,没有这些,学校根本不可能办起来。这是双方自愿行为,校方没有违反合同,所以不同意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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