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问题,今年初,太原市教育局对市属民办学校的财务制度提出新要求:民办学校收费必须使用政府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票据;民办学校年度会计报表将增加审计程序方可上报,审计单位由教育局指定。
据了解,以往民办学校收费票据使用比较混乱,跨度较大。有的使用三联发票,有的自制发票,还有些使用过期发票,收费上出现问题很难处理。要求必须使用社会力量办学收费票据有统一年号,由经物价、财政部门审批印发,由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登记购领。专用票据投入使用后,其他发票全部作废,继续使用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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