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教育事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也有不少单位以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据市物价局统计,今年1~11月中旬,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违法违价问题的投诉有近400件。近期,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全面规范社会力量办学。社会力量办学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1.无证办学无证收费 社会力量办学必须持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但目前我市有不少办学单位无证办学,他们常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中山区的程女士8月份为女儿交了368元的补习费,但刚上一周课,该班就搬到了另一个区。2.交费容易退费难 部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一下子就收取两到三年的学费,但只要交了钱退费就很难。一名黑龙江学生来我市某民办学校上学,可开学后发现教学内容与原先承诺不符,后经物价部门的干预学校才给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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