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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办教育:社会注资300亿
2003年11月25日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政府举行的广东省促进民办教育座谈会上获悉,广东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投资兴办民办教育,有300亿元以上的社会资金进入民办教育行业。

  广东民办学校经过10多年的发展,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目前,全省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97.7万人,占全省在园幼儿的46.2%,几乎与公办幼儿园平分秋色。全省53所专修学院全部都是民办机构,在读学历文凭考试者4万人,非学历教育2.9万人。从小学到初中,从职业中学到普通高校,民办学校的份额都在不断增长。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民办教育吸纳的社会资金达到300亿元以上。

  广东省提出,要切实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快广东民办教育发展。要把民办教育从自发发展纳入有序发展的轨道,做大做强现有民办学校,并站在高起点上发展新办学校。选择一批办学思想端正、有潜质的民办学校加以扶持,办成优质学校,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鼓励举办教育集团,做大做强。

  广东省还提出,要采取措施,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按照“严把入口、公平对待、保障权益”的要求,明确民办学校教师在聘任、户口迁移、档案管理、教龄计算、职务评聘、业务培训、社会保险、表彰奖励和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民办学校教师人事管理户头,给予民办学校自筹事业编制,或成立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教育人事代理,为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有序流动创造条件。民办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位提升培训与公办教师同等对待。鼓励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普通高校教师申请科研课题,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发挥教师潜能,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高。

  广东省还要求各地要切实建立对属地民办学校的管理制度,将民办教育纳入正常管理范畴,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审批、评估、年检制度,重点加强民办教育的财务、招生、教学和安全管理,并将其纳入督导和评估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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